首先,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多年来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解读近日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日照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下面,我就大家关注的相关政策热点问题进行通报和解读。
一、两个资金办法的出台背景
就业创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今年以来,全市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就业,全面落实《日照市稳定和扩大就业责任分工方案》,制定系列配套措施办法,突出抓好“稳就业”。前7个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60.8%;城镇登记失业率1.68%,低于控制目标1.82个百分点,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去年以来,全市统筹使用就业创业资金1.56亿元,覆盖就业援助、创业扶持、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转移就业、脱贫攻坚等各项政策,确保政策不打折扣、资金落到实处。
为加快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适应新形势变化要求,参照省相关政策内容,在多轮调研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上一轮就业资金、创业带动就业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补充完善,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日财社〔2019〕26号)和《日照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日人社发〔2019〕17号)。
这两个资金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就业创业资金的筹集渠道、支出用途、补助标准、业务流程、申请材料等,以及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内容,为使用好、管理好就业创业资金,提供了更加务实管用的制度保障。
二、《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30条,主要内容有:
明确了资金性质和管理原则
就业补助资金是中央、省、市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管理。
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与补贴标准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大类,共包含14项补贴项目。其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以及其他支出。每一项补贴都明确了适用人群和发放标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资金使用范围上,增加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创业师资培训补贴两大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补贴、特殊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保补贴、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等多项内容。
其中,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新增了对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我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给予补助。创业师资培训补贴,新增了对参加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创业咨询师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补贴,新增了对就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作代替脱产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补贴。
在资金补贴标准上,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例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新增: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将补贴标准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办法》还将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提高。
明确了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察、审计以及社会监督。
三、《日照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24条,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了资金筹集、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在资金筹集上,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与就业补助资金形成资金合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
在资金使用范围上,覆盖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型城市和街道(社区)等多类对象。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创业型城市和街道(社区)奖补、创业训练营补助、创业典型人物奖励、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在资金补贴标准上,《办法》也都进行了明确。其中,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补贴方面,孵化期间提供场地1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每户5000元标准补贴;孵化期间提供场地1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户1.5万元标准补贴;对带动力强、提供孵化面积50平米及以上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高10万元孵化补贴。创业典型人物奖励方面,获评“日照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日照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日照市创业导师”的,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对“日照市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日照市创业大赛”各组别前6名,一、二、三等奖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创业型城市、街道(社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训练营的补贴标准。
规范了信息审核与预决算管理
区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各项补贴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审核。区县财政、人社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及时审核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是明确了资金监督与检查职责
《办法》明确,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专款专用。财政、人社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
四、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主要变化
对比我市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涉及内容更多、覆盖群体更广、补助措施更实、流程更加简便,可以说是干货满、亮点多,效果也会更好。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变化:
一是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大。降费稳企方面,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30%提高到50%;失业保险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之和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0年4月底。技能提升方面,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的积极性。
二是对劳动者创业的扶持力度更大。从今年起,我市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更大。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单位就业或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青年见习补贴的享受范围扩展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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