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1、东港区毕业生毕业后如何进行报到?
(1)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
(2)报到证签发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可以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进入实名登记管理模块网上登记报到,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材料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现场登记报到。详询:0633-8253873
2、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如何转递?
(1)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学校会将档案直接转递到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已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学校会将档案转递到托管服务机构。
(3)用人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的,以及离校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学校一般会转递到学生生源(户籍)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详询:0633-3663331
3.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进行网签?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用户注册。
(2)用人单位在网站上查询拟录用毕业生,向其发送签约邀请。
(3)毕业生在有效期内同意应约,生成电子协议书。
(4)人社部门或高校对电子协议书进行审核。详询:0633-8253873
4、毕业生如何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自2020年起,山东省实行电子报到证,毕业生有调整、改派需求的,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申请办理,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报到证,并自行下载或打印纸质报到证。详询:0633-8253873
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详询:0633-8253873
6、在东港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择业期(毕业3年内,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东港区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每月发放3500元补贴。
(2)择业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东港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每月发放 2400 元补贴。
(3)择业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东港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每月发放 1300元补贴。以上补贴连续发放3年。
(4)在择业期(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每月发放 1100 元补贴。(以上补贴累计发放36个月,所指企业以税务登记所在地为准)详询:0633-3663320
7、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创业补贴?
(1)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吸纳就业10人以下的,补贴2万元;吸纳就业10人以上的,补贴5万元。
(2)对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2个月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补贴1万元。
(3)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每个岗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详询:0633-3663100
8、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合伙创业的,每个创业企业最多3名合伙人,最多可申请45万元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的贷款。详询:0633-3662087
9、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承担部分)。详询:0633-3662039
10、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的2/3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详询:0633-3662039
1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如何规定?
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详询:0633-3662039
12、见习基地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如何享受补贴?
见习基地招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详询:0633-8253873
13、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详询:0633-3662087
14、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照相应等级就业技能补贴标准的6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详询:0633-3663368
本文摘自: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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